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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2个月挥霍350余万元 男子挪用公司资金获刑
时间:2022/11/15 12:05:20  浏览量:667


中国法院网讯(喻沛智)一时贪念起,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近日,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挪用资金案,被告人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退赔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6月,黄某担任岳阳市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出纳,负责收取、保管该公司经营的水上乐园项目营业款等工作。2020年10月至12月,黄某利用职务便利,累计挪用公司经营收入350余万元,用于个人开支、炒股和进行赌博活动。其中,个人开支和炒股亏损80余万元,270余万元用于赌博活动,造成公司资金损失350余万元。2021年1月,该公司打算召开股东大会,将水上乐园的项目进行营业账目核对,并对各位股东进行分红,眼见东窗事发,黄某借故各种理由企图逃跑,公司负责人感到事有蹊跷,遂向公安局报案。归案后,黄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资金归个人使用和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挪用公司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挪用资金罪。黄某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从宽处罚。综合黄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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