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酒后发飙打伤人 男子寻衅…
  为朔州鑫达旺煤炭洗选公司提供法律…
  为福建省漳州市杨炜民土地纠纷案提…
  为天津方圆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
  为中国保镖协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为青岛北方盐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
 
 
 
 
诉讼指南|来信邮寄材料须知
时间:2022/11/21 11:42:20  浏览量:639


为引导当事人正确向最高人民法院邮寄材料,结合工作实际,拟定本须知。



一、来信邮寄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收),邮政编码:100745。



二、应当通过中国邮政(挂号信、邮政EMS)渠道邮寄材料,并加盖邮戳。



三、信封简要注明来信材料内容。



四、来信邮寄申请再审材料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须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立案程序的规定》提交。



五、来信邮寄国家赔偿申诉材料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提交。



六、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常见问题,予以特别说明:



1、再审申请书应当有再审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注:副本并非复印件,也为原件)。



2、再审申请材料应使用A4型纸,同时应当与纸质材料一并提交光盘一张,光盘内容为: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可编辑的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和再审申请书的电子文本(word文本),所有纸质文件扫描成PDF格式文件。



3、对超过裁判日期六个月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供送达证明。



4、因材料不齐需要补正的,应在告知补正后一个月内一次性补齐。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总页数:1  第  1  页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74号院  版权所有 © 北京君林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Sandi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