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女)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经审理查明,2021年10月至11月间,被告人陈某注册了昵称为“吴某”的微信号,并对被害人梅某某谎称系其委托的律师,之后通过“吴某”的微信号,以在福州办理房屋出租纠纷、房屋还贷、办理失火案民事诉讼需要钱款等为由,利用被害人梅某某急于拿回借款的心理,多次骗取被害人梅某某钱款共计290018元,并在网络赌博中挥霍干净。
2022年1月6日,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陈某,并查扣手机两部。
霞浦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方法,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陈某有违法劣迹,酌予从重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愿意接受处罚,予以从轻处罚。综上,对被告人陈某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霞浦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线上转账要小心,切勿轻信他人言,遭遇骗局快报案,存好证据不抓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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