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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16岁开网店?身份信息不可随意让他人使用!
时间:2023/12/28 11:41:12  浏览量:331


去年以来,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高新区法庭陆续审理了多件涉及未满18周岁在校学生在某网络平台注册网店后销售商品引发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



审理中发现,涉嫌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的网店经营者在注册申请网店时,均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经了解系校外人员向在校学生“购买”网店账号,并支付给了未成年人几百元不等的“好处费”,利用学生的身份证、手机号码、人脸等个人信息注册网店后,销售涉嫌侵权商品,导致实际经营者和注册经营者不一致,引发诉讼。



虽然未成年人并未实际经营相应网店,但网店的注册信息系相应未成年人的真实信息,其也无法提供实际经营者的信息,后在法院主持之下,相关商标权利人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达成了庭外和解协议。



案件审结后,法院向某网络平台公司发送了司法建议,特别指出其在对未成年人开设网店的审核和提示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督促其规范未成年人注册网店的资质审查,加强对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已开设网店的监管。



法官提醒



未成年人社会阅历尚浅、法律意识较为淡薄,随意出借身份信息法律风险极高,不仅可能引发民事纠纷,影响个人征信,甚至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成为电信诈骗等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凶。学校和家长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避免发生类似纠纷。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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