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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建房“越界”生矛盾,让他三尺又何妨?
时间:2024/5/31 14:28:58  浏览量:110


近日,江西省龙南市人民法院调解一起持续多年因邻居建房占用宅基地而引起的邻里纠纷。原告张某在新建房屋的过程中发现被告黄某所建房屋占用了原告原有的宅基地,经勘测机构对现场进行勘测,确认被告所建房屋确实占用了原告家的宅基地13.03平方米。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拆除其占用原告宅基地建造的部分房屋,被告均予以拒绝,期间村委会也多次出面调解,但均无果,两家之间的关系也逐渐恶化。原告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承办法官通过查阅案卷、分析证据及现场勘查,认为本案的法律关系并不复杂,但邻里矛盾宜解不宜结,简单地一判了之势必造成执行困难、当事人积怨更甚的后果。承办法官于是从情、理、法等角度与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引导双方本着和睦相处、互谅互让、方便生活的原则,放下成见、换位思考,理性解决就纠纷。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耐心地调解,并引出“六尺巷”的故事向当事人释法析理,当事人终于打开心结,势同水火的关系得到了缓和,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放弃拆除被告建在其宅基地上房屋的诉求,同意被告使用该部分宅基地,同时由被告补偿原告5000元,两家重新确定了两家的边界,避免以后再次因此产生纠纷,被告当场支付原告补偿款,本案由此得到圆满解决。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和睦和谐的邻里关系是社会稳定的基石,龙南市人民法院今后将继续坚持优先适用非诉纠纷解决机制解决家事邻里纠纷,促进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养互谅互让、和睦相处的社会风气,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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