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审判了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6名被告人通过制作包含有性感女性图片等短视频,发布在抖音平台,吸“粉丝”加QQ号,为上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发布信息等帮助,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缓刑一年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5月份至2022年8月,被告人陈某、史某、李某应上线薛某(在逃)等人邀请,在明知他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为牟取利益,分别租赁场地成立吸粉引流工作室,后邀集被告人易某、杨某、胡某等人加入工作室,在从上线处获得需吸粉引流QQ号后,上述被告人通过搜索QQ号后,获知该QQ号系从事涉黄违法犯罪活动,仍然互相交流、制作包含有性感女性图片等短视频,发布在抖音平台,继而引诱他人添加上述QQ号,为上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发布信息等帮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等6人利用信息网络,发布招嫖违法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告人李某、史某、陈某分别成立工作室,与其下面招募的员工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各自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易某、杨某、胡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六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六被告人均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宽处理;六被告人主动退缴违法所得,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对六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及公安机关扣押的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法院综合被告人李某等六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以及当地司法局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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