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翟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被告人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对被告人翟某、成某为实施犯罪所使用的勺子等工具,予以没收,由扣押单位依法处理。一审宣判后,二被告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本案已发生法律效力。
2023年5月5日,贵州80后男子翟某和成某相约来到芷江县,在县城某处租了一间店铺。当日中午,翟某安排成某装扮成少数民族村民,以免费送药酒的方式吸引老年人进店,再由翟某冒充道士实施诈骗。不一会儿,成某便将被害人金某引至翟某处,翟某则假装精通看相算命,经一顿操作,翟某“算出”金某近期会有血光之灾,并向金某有偿提供了破解之术。就这样,翟某和成某骗走金某现金12600元,后逃匿至怀化市洪江区,发现被骗的金某马上报了警。次日,翟某和成某在洪江区某宾馆内被公安民警抓获,两人将诈骗所得12600元退还给了金某,并取得其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翟某、成某以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翟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应从轻处罚。二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又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综上,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
近年来,利用封建迷信进行诈骗的案件仍时有发生,由于老年人警惕性不高、迷信心理重等因素,所以老年人也成为此类案件的主要受害者。此类案件中,诈骗分子往往以“看相算命”为幌子,以有“血光之灾”的借口,通过一系列让人看不懂的手法和听不懂言语,让被害人信以为真。为了“消灾免祸”,被害人往往深陷其中无法自拔。所以,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朋友一定要破除封建迷信思想,提高辨别是非能力,切勿相信“血光之灾”“天降灾祸”等迷信之说,万一上当受骗了,应及时报警,勿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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